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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借来看,但不要拿去丢

2016-11-16 爱看书胜过看片的 Ray先森爱健身






昨天,在我的朋友圈疯传了这样一条新闻,说的是有个组织准备了10000本书,丢在北上广地铁站和你路过的地方,取名曰“丢书大作战”。

对于活动本身,不置可否。

但是昨天之后,心里又有些话堵着,仿佛书脚微微卷起的褶皱,生生的叫人不舒服。所以想在这里,和大家聊聊我对读书的一些看法。比如,

书可以借来看,但不要拿去丢。




上中学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送东阳马生序》,是明朝开国文臣宋濂先生写给他的同乡一位姓马的后生的文章,文中宋先生描写个人早年虚心求教和勤苦学习的经历,现在读来依旧让人感同身受肃然起敬。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  ——《送东阳马生序》

文章中宋濂先生自诉,从幼时就爱读书,因家中贫困连可看的书都没有,每次只能向藏书之家的人借书来看,而且还要亲手抄录,计算着日子按时归还。遇到天寒地冻的时候,连砚台都结冰了,手指冻得不能伸直也不敢怠慢。抄录好了之后,跑着送到别人家里去,不敢稍稍超过期限。

当时老师和我们讲述这篇文章时,不禁感叹,书非借而不能读也。

那时的我们都还小,或家境不至于贫困至此,文中描述的艰辛滋味自是不能感受,但老师说的那句“书非借而不能读也”,却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后来才明白,大概是免费的东西大多得不到珍惜,所以连书都是借来的好看。

借书的人“ 能读”, 除了因为紧迫感, 而更是因为“ 贫”。因为家贫所以连可以看的书都没有,这样的环境下让借书人对书有着莫名的珍惜和爱护。“ 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颜如玉”。功名对于古代人的巨大诱惑无需多论,但是家贫无书,只能问别人借。的确,他们充满了紧迫感,但是这种紧迫感是因为担心中不了举人、状元,改变不了自己贫穷的现状。对于功名的渴求和知识的向往,这才让他们囊萤映雪、凿壁偷光,让人深感“书非借而不能读也”。




我是比较爱看书的。

有人说现在看书没用,

有人说现在没时间看书,

也有人说爱看书不是一件好事,

还有人说要看书就看点怎么赚钱的书,

听到以上种种言论,我基本都不予置喙,毕竟看书是一个人自己的事,

爱看书的人,谁都阻止不了。不看书的人,怎么劝都不爱看。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个世界终将会惩罚那些不读书的人。


我的家里算不上大富之家,但庆幸的是家里哪都不缺书看。

更别说爷爷的书柜里满满当当塞着许多我在外面上未曾看过的书,《西游记》《水浒传》《七侠五义》《薛仁贵征东》《薛刚反唐》,正是是爷爷那些视作珍宝的古书陪伴了我读过一个又一个蝉鸣的夏日,飘雪的冬夜。而爷爷都我看书的要求也极是严厉的,凡是作业没做完就不能看书,只要翻开的书就要看完,看不懂的字自己查字典。或许也是当年那些看似严厉的要求,让我养成了今时今日的读书习惯。

所以,我也是极其爱惜书的,我更见不得借出去的书被蹂躏的如同咸菜梗一般。听说鲁迅先生也嗜书如命,他年轻时,看书前还会洗手,生怕弄脏了。 如果借出的书破边卷角,就会粗眉一皱,难过老半天。

看着别人糟蹋书,是对爱书人的酷刑。




凡是超出事物本质的事情,不是升华就是偏离。

看书也是这样的。如果用丢书这样的形式来促进社会和群体对阅读的重新认知,不可否认的是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能不能不丢书呢?毕竟,单单靠一场事件营销完全做不到改变群体阅读习惯的。与其不计成本的将书籍广而丢之,还不如设置固定阅读点,实行实名制登记借阅制度,自负借阅费用。

任何事物都不应该是免费的,唯有付出才能得到珍惜。

知识如是,书本亦如是。

还是那句话,爱读书的人,变着法也要弄来书看。不爱看书的人,你在书中夹着美钞他也不翻开。


再说回来了,书可以借来看,但不要拿去丢。

你能保证捡到书的人,也是像你一样爱看书吗?



最近有看书吗?




看过什么书记得留言和我分享下呗!



对,下面都是被人转发过的爆文

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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